协会新闻
协会通知
· 关于举办民办学校年金政策.. 15-06-23
· 【浙江大学“民办幼儿园园.. 15-06-23
· 第三期新教师培训名单 15-06-18
· 民办幼儿园新教师培训第一.. 15-06-18
· 关于举办“法治开讲——民.. 15-06-09
· 关于评选2013--20.. 15-04-03
· 关于组织2015年苏州市.. 15-03-20
· 2015年苏州市“春风行.. 15-02-13
联系我们
协会联系方式: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学士街361号
电    话:0512-65229361
邮    编:215006
网    址:www.szmbjy.org
邮    箱:szmbjy888@163.com
举报投诉
网上咨询
网上投诉
友情站点

 
苏州市“青少年艺术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共查看3771次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苏州市“青少年艺术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2-27      来源:市教育局

     一、指导思想

秉承吴文化“崇文尚教”传统,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亮化素质教育为目标,深化艺术教改为核心,强化师资建设为关键,优化农村艺术教育为重点,遵循学校艺术教育特点与规律,弘扬民族文化,传播高雅艺术,提高艺术教育现代化水平,构建多彩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良好的社会文化艺术教育环境,推进苏州艺术教育率先发展、科学发展。

二、发展目标

实现惠及全体的艺术教育。保证每个学生享有接受良好艺术教育的权利;实现公平、优质、完备的艺术教育,使学校艺术教育主动融入素质教育,自觉体现素质教育,不断添彩素质教育。中小学校“开齐、开足、上好”艺术课程,中等职业学校结合专业特点开设灵活多样的艺术课程。组织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各级各类学校课外艺术活动的学生参与面达到100%

配备优质的艺术教育资源。各级各类学校配齐配足合格的艺术教师,艺术教育设施设备达到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提供丰富优质的课程资源,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为青少年营造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成长环境。

构建完备的艺术教育体系。各级学校艺术教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学校艺术教育和社会艺术教育相互联系。加强艺术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学习,借鉴国际艺术教育的先进理念和经验,扩大学校艺术教育的影响。

三、实施内容

(一)深化艺术教育课程改革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学前教育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艺术启蒙教育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2011版课程标准,艺术课程“开齐、开足、上好”,开课率必须达到100%;普通高中按照课改方案丰富选修模块,有效实施“审美与表现” 综合素质评价;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结合专业开设艺术类基础性必修课,提高开课率和艺术课程实施的质量。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因地制宜开发具有地域、校本特色的艺术课程。要因地制宜创新艺术教育教学方式,探索简便有效、富有特色、符合实际的艺术教育方法,建立以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有效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

(二)提升艺术教师综合素养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艺术教师的配置,促进艺术师资能力提升建设,形成一支数量保证、质量较高、一专多能,并具有综合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技术的教师队伍。加强艺术教师岗位职务培训,开展艺术师资专业提高培训,邀请国内外专家进行培训,组织骨干教师进行国内外交流学习。组织三年一轮的艺术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和优质课评比,每学年开展有主题的公开教学展示,开阔视野,提升能力。打造名师工作室,构建一个有名师引领、领军人物凸现、学科带头人发挥骨干作用的艺术教师群体。建设好艺术教研员队伍,配合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督促、检查艺术教学课程计划的执行,及时指导和管理本地区学校艺术教学工作,研究教材教法,开展艺术教学研讨活动,组织艺术教学经验交流,努力提高本地区艺术教学的质量。定期组织音乐教师专业技能展示和美术教师作品展览。2015年起,对全市艺术教师进行教学基本功和专业技能的能力抽测,加强区域评估,建设一支自觉、善思,并达到一定专业能力的艺术教师队伍。

(三)开展艺术教育实践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创新活动内容与形式,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参与艺术活动。开展合唱、校园舞等活动,努力实现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大力开展学生艺术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全市各大中小学每年必须举办一次校园艺术节,积极参与市教育行政部门每两年举办一次的少儿艺术节,每三年一次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一年一度的苏州市高中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等活动,促进学生艺术素养的全面提升,让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并形成本地、本校学生艺术活动的特色和传统。各校要进一步办好传统艺术、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抓好民族文化传承创新教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结合市(区)学校优势与特色,建设一批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基地与传承学校,扶持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品牌项目。

(四)推进学生艺术社团品牌建设

大力组建学生艺术社团、兴趣小组,让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掌握一项有益身心发展的艺术活动技能。对现有学生艺术社团进行调研评估,提高其现有水准与办团质量,从而推进艺术社团品牌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以合唱、舞蹈、器乐、绘画、手工制作等项目的普及,同时根据区域文化和学校特色,开创特色艺术社团,进一步打造本市(区)、本校的艺术社团品牌。

(五)深化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创建

继续开展“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苏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特色学校在地区的辐射作用,力争在2020年前,省、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达60%以上。不断深化和扩大“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层次和范围,让更多的大中小学生接受熏陶。

(六)营造和美的校园文化环境

学校艺术活动要和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着力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绿化、净化、美化校园。丰富各类学校校园文化生活,教室、操场、橱窗、走廊、围墙、黑板报、广播、宣传栏、网络媒体都应发挥育人效应,充实校园环境布置的文化氛围,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

(七)探索多样的艺术教育评价制度

建立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依据中小学艺术课程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研制学生艺术素质评价标准、测评指标和操作办法,组织实施中小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2015年起将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的内容之一,以及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加强艺术资源的开发和研究,坚持传授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健康的审美情感和正确的价值观。坚持做好苏州市初三年级音乐、美术学科考查,并落实后续评估工作,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必要的艺术素养基础。

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将艺术教育纳入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体系,要将艺术课程的开课率、课外艺术活动的学生参与度、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学生艺术素质为重点开展自评,自评结果向社会公示。

建立艺术教育年度报告制度。2015年起,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内容包括:艺术教育管理、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艺术课程开课情况、课外艺术活动情况以及实施学校艺术教育定期评估制度情况等。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所上报的年度报告进行核查。

四、实施要求

(一)明确目标责任,实施分类指导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把《实施意见》的内容要求纳入本市(区)、本学校的教育发展规划之中,明确目标和任务,制订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阶段组织实施。

各市(区)要落实重点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区域内学校艺术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分类指导的针对性和引领性。注重调查研究,针对实际情况,集中解决重点问题。

(二)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落实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管理艺术教育,落实保障措施,统筹推进区域内学校艺术教育协调发展。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学校艺术教育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提高艺术教育的整体水平。加强市(区)艺术教育委员会建设,积极发挥其协调、咨询、服务功能,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和实施学校艺术教育政策、制度与发展规划,开展艺术教育研究和改革,规划艺术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加强领导,健全管理,将艺术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全局工作。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有校级领导分管艺术教育,有专门的部门负责艺术教育工作。

(三)保障经费投入,优化资源配置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投入中应保证艺术教育投入占一定比例,经常性教育经费中要列入艺术教育专项,并随教育经费的增长逐年增长。要合理配置艺术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区域内艺术教育均衡发展。把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建设纳入本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项目规划,并保证配置到位。

研制并落实中小学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基本标准。中小学校必须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齐艺术课程设施的装备。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实践活动的需要配置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加强艺术教育网络资源建设,发挥多媒体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使师生享用优质艺术教育资源。要努力提升艺术教育的信息化水平,将优质艺术教育资源输送到偏远农村的学校和课堂。

(四)推进制度建设,加强督导检查

苏州大市每五年组织一轮学校艺术教育专项督导,重点督查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艺术课程开设、艺术活动开展、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育设施配置、校园文化建设等情况。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艺术教育纳入教育全面督导内容之中,各市(区)每三年组织一轮艺术教育专项督导评估,重点督查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艺术课程开设、艺术活动开展、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育设施设备、校园文化建设等情况。加强苏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考评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艺术教育评估纳入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体系,将学生学习艺术课程和参加艺术活动的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五)组织培训研修,加强教研科研

有计划地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干部和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参加艺术教育培训,提高对艺术教育的认识水平、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艺术教育的领导干部和艺术教研员在职期间,每二年接受一次艺术教育专题培训。艺术教师结合岗位职务培训,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艺术教育专项培训。

健全市(区)教研员队伍,加强教学研究工作。开展学校艺术教育科研与实验工作,每年举办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继续设立艺术教育专项科研课题,建设和培育艺术教育科研教研基地,以课题研究促进教研科研。

(六)整合社会资源,优化美育环境

整合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形成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合力。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学校艺术教育,开发利用校外艺术教育资源,共同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健康发展。学校要和家庭、社会加强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搭建艺术教育社会支撑平台,共创良好的艺术教育社会环境。加强与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传媒部门的联系,加大对学校艺术教育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导向,为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共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苏州市民办教育协会
备案序号:苏ICP备16030948号
您是第 位访客